原郴州银保监分局局长邓建华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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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8月25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信号25日消息,原郴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与湖南省监委批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纪委、郴州市监委对原郴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建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入股非上市银行机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任免。
邓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建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郴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建华简历
邓建华,男,汉族,1963年11月生,湖南宁远人,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至2003年11月,先后在宁远县副食品公司、宁远县商业局、人民银行宁远支行、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工作;2003年11月至2006年7月,历任永州银监分局筹备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2006年起,先后任邵阳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永州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永州银保监分局正处级领导干部,郴州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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