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景园小区部分房屋权属的公告
【资料图】
2022年5月,会宁县住建局委托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就景园小区1#A楼、1#B楼、2#楼、3#楼、4#A楼、4#B楼、4#C楼、4#D楼、5#楼、6#A楼及6#B楼房屋出现损坏情况及其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1#A楼、2#楼、3#楼、4#D楼及5#楼被评定为D级;1#B楼、4#A楼、4#B楼、4#C楼、6#A楼及6#B楼被评定为C级。根据评定等级,以上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抗震设防达不到国家标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属危楼。
为彻底解决景园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全力保障该区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十八届会宁县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景园小区列入2023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启动实施会宁县瑞金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及避险搬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因景园小区原开发企业已撤离,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买卖手续未移交,该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经征收单位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入户,多方联系,至今仍有部分房屋未找到权属所有人,为尽快完成征收安置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特向社会发出景园小区房屋权属确认公告,请权属所有人看到公告后,于2023年8月12日前持购房合同及缴费票据等相关购房手续,到会师镇人民政府征收办公室(镇政府5楼)进行权属登记,逾期不进行权属确认的,将对该房屋进行司法公证后予以拆除。
特此公告
会师镇人民政府
会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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